执拗道:“我喜欢。”
“……”好吧,也不是不可以。
然而吃完饭白皎发现,朝灼不仅吃饭要抱着玫瑰花,甚至开小电车也要抱着玫瑰花,还要把自己的手链秀出来,闪到不少人的眼睛。
白皎觉得他可爱,趴在椅背上从后面认真地望着朝灼的侧脸。
他真的很爱面前这个人。
其实失忆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白皎知道了,自己的灵魂深处,将朝灼视为多重要的存在。
是只需要一个眼神,听对方说一句话,就会舍不得分开的情感。
就像这个世界的婴儿时期第一次见到朝灼,就泛起无限的亲昵和爱慕,再也不愿意分开。
有所有的记忆的白皎更喜欢步步为营,没有记忆的白皎同样不择手段,情感却是相同的,只不过一个幼稚多,一个成熟少。
“哥,我爱你。”
白皎忽然的一句话,让朝灼踩下急刹车。
“你说什么?”朝灼笑得眉眼弯弯,转过头来,“刚才风太大,我没听清。”
“我说,我爱你。”
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回应,白皎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爱意。
他想他终于懂了什么是爱情,又怎么去爱一个人。
爱人如养花,不舍得连根拔起,不舍得减少浇灌,独此一朵,是偏爱亦是深爱。
白皎捏了捏朝灼的脸,在满天深蓝的海洋馆里,四周是各种品种的海鱼游过,也有这么一束光照射进来。
白皎又重复了一遍,“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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