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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色更为苍白,薄唇也毫无血色,双眼却斥足鲜红织缠的血丝,眸光恹恹颓丧,眼角眉梢浸染孤寂的易碎感。
盛欲钟爱鲜明耀亮的色彩。于是饱受她垂爱的那段时间里,他的衣品选色也跟着鲜亮夺目。
而今盛欲没在身旁。
他又穿回了一身黑色,清瘦身骨令那件黑色卫衣更显宽松,黑色长裤束进短筒马丁靴,黑色帽檐遮蔽下大半容颜。
冷漠,清疏,又风尘仆仆。
他刚从北湾回来,所有的行李都装在一只背包。
因为这一个月里,他完成了“放弃所有”的举动。他在北湾曾拥有的一切:专利项目、北湾医科大留校返聘邀请、投资和不动产,乃至【中峯典康】,都已不复存在。
从听到邓正恒转述的那刻起,他立马订了机票返回北湾处理。
对他来说不是“放弃”,而是盛欲给他的“机会”。
两者孰轻孰重,他从来不需要评判,无论百次千次,他都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他的生命里要说留下什么身外之物,那就只剩下琅溪的小苍岭。
这座空濛寂静的小山头。
可他是【主人格】啊。
他不喜欢没有盛欲在的任何地方。
走到门口,江峭细致如斯,第一时间就发现纯黑地毯上有块细小轻微的泥冀,留在边角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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