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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柿认得这种鞋,质地绵软,的确十分地好穿好走。
他发现了。
阿柿心中肯定,抬起眼睛,看向陆云门。
除了他以外,在场的没有一个人发现她丢了一只鞋,也没有人发现她的脚底磨得出了血,走路很艰难。
一直想用翅膀把圆滚滚身体埋起来的小山雀似乎犹豫了。
她伸出了小爪子,把鞋履勾到了跟前。
接着,她又看了陆云门一眼。
少年漂亮却端正,眼神澄澈又干净,同她相处的分寸也好得离谱,仍是一点坏的地方挑不出来。
阿柿站起来,把那双小花草履换上,然后认真地用北蛮语向陆云门道了谢。
“多谢你……”
她似乎考虑用一些文绉绉的词藻。
但憋了半天,最后,她说出来的还是最通俗的大白话。
“鞋子很舒服。”
“那便好。”
少年笑了笑,将地上包鞋的布帕捡起来。
“你先穿着这双鞋,等这里事了后,记得去用药。”
“阿柿。”
阿柿沉默了一小会儿,忽然出声。
“我叫阿柿。”
她这是回答了陆云门问她的第一个问题。
“我阿娘是大梁的汉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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