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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为周贵今出殡的那一天人们再次想起他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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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主人上山,狗应该送上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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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找那狗,早已没了踪影,这肯定是让人杀了吃肉了,谁会干这样的缺德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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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在此时张开大口吃下死人的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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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狗是活的,那狗肉同别的狗肉一样的香,但它身上肯定有死人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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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周贵今死的当晚,狗应该就在他身边,狗肯定亲眼目睹了周贵今的死,这样的狗,这样的狗肉竟然还有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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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有人又问,这狗是怎样被带下山的?可能无需人带它,它自己会下山,对于这片山地,这村庄,它比任何人都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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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它的主人死了,它自己离开,不符合这狗的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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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一定是有人带它下山的,难道是凶手?凶手要制造狗不在场的证据?抑或吃下狗肉的就是凶手。这一想,一合计,大家都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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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公安说得对,破案是一门科学,顺着狗的去向,这案子就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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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凶手杀人时狗为什么不叫?难道凶手制服人之前先制服了那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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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凶手就有魔法,夜色里要制服一条狗比制服一个人要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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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大家都在找狗的下落,终于在麻爷家发现狗肉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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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不时飘出狗肉的香味,于是有人以借东西为名频频出现在麻爷家中,看到厨房的墙上的确挂着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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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爷被纳入侦查视线,可麻爷七十多岁的人了,让他半夜上房揭瓦,杀人越货,可能性应该不大,可他吃下的这狗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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