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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来了北平城总得活下去吧。
他是穿越者,但不代表他就能不吃不喝了!
原著本就是个农村再普通不过的农民,又有多少身家?
短期还行,要是时间久了,怕不得饿死!
在这年头,想要吃的好睡的好,除了老子生的好,剩下的就只能玩命了!
可好不容易重生一回,曹魏达又怎么舍得玩命?
他又不想当汉奸,又吃不了苦,怎么办呢?
也是巧了,一次偶然的机会,跟多门有了接触。
在知道对方是《光荣时代》里的多门时,曹魏达二话不说,立马上去抱大腿。
不为别的,就因为他知道多门心性不坏,跟着他,起码自己不用担心被别人卖了还不自知!
为了跟多门打好关系,他甚至直接就在多门的院子里租了房子。
而显然,他的选择是正确的,这不,他身上这层皮,就是多门给找的关系穿上的。
多门眼中闪过欣慰,当了这么多年的巡警,早已经成了老油条子。
曹魏达这孩子是个懂知恩的,心性也不错,平日里处的关系也挺好,要不然,他闲得慌给对方走关系?
毕竟,谁也不想自己帮的是个白眼狼不是。
“没后悔就好,这人呐,甭管什么年景,兹要是还没咽气的,这张嘴就得每天往里头填巴。”
“小鬼.皇军厉害吧,但想维持城市的稳定,起码是面儿上的稳定,那就得有人帮着巡逻干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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