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道和直道的修建,虽然有利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交通运输的便利,但同样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这些工程的建设,使得大量的劳动力被从农业生產中抽离出来,导致农田荒芜,粮食减產,百姓生活陷入了困境。
在大兴土木的同时,秦始皇还实行了繁重的赋税和徭役制度。秦朝的赋税种类繁多,包括田租、口赋、杂赋等。田租是按照土地的面积徵收的,口赋是按照人口徵收的,杂赋则是各种名目的税收。这些赋税加起来,让百姓们不堪重负。据记载,秦朝的赋税是“二十倍於古”,百姓们辛苦劳作一年,收穫的粮食大部分都要上缴给国家,自己所剩无几。
徭役方面,秦朝规定,男子从 15岁到 60岁之间都要服兵役和徭役。兵役是指到军队中服役,徭役则是指参加各种工程建设和劳役。百姓们不仅要服正役一年,屯戍一年,而且每年还需要担任更卒一个月。此外,还有大量的额外徭役,部分甚至不计役期。例如,秦简《徭律》中规定:徵召徒役从事邑中工事者,须保证一年內完工。若未完成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司空及负责官员將受罚,並需令徒役继续修缮,不计入徭役时间。对於县葆禁苑、公马牛苑的维护,徵召徒役进行砍伐、修补等工作,完成后交由苑吏验收。若未满一年或出现损坏,县府需再次徵召徒役修復,且同样不计入徭役。这种徵发役徒修筑各类工程的做法,要求担保一年,若未满一年即出现“坏缺”,则需重新修缮,且不计入法定服役时间。这不仅极大地加重了民眾的徭役负担,更为统治者隨意“兴徒”提供了法律依据。换言之,只要统治者认为有必要,便可隨时徵发徭役。
沉重的赋税和徭役,让百姓们的生活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许多家庭因为男丁被征去服徭役,农田无人耕种,导致粮食减產,生活贫困。而那些在服徭役的百姓,也常常因为劳累过度、飢饿和疾病,死在了异乡。百姓们对秦始皇的统治充满了怨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在文化方面,秦始皇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实行了“焚书坑儒”的政策。公元前 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博士淳于越提出恢復分封制的主张。丞相李斯反对淳于越的意见,他认为,时代不同,治理国家的方法也应该不同。现在天下已经统一,法令应该统一,百姓应该遵守。而儒生们却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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