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铃姐,真是你?!」
季云之前就觉得这个短裙OL风御姐给他感觉莫名熟悉。
而且热心得让人觉得别有所图了。
不管什麽问题都回答得仔细,还耐心科普了灵异复苏的事情,甚至连她自己装备的参数都没避讳。
原来,不是因为对方有什麽歪心思,而是她早就认出了季云。
看到「证物」里照片的时候,她就认出来了。
之所以没提前相认,就是因为刚才那种情况说了,季云也绝对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认亲。
说了反而会怀疑。
也难怪要送自己一程,还说「顺路」。
原来她自己也是要回家。
......
花铃看着满脸惊喜走来的季云,伸手毫不不客气捏了捏他的脸,温柔一笑:「你这家伙,才认出我啊?」
季云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你戴着墨镜我没认出来...」
其实不戴墨镜,他也认不出来。
因为算了算,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是七年前了。
以前小时候学校放假,花铃姐总会被三叔从城里送去乡下,寄养在季云家里。
两姐弟关系也非常要好。
不过等季云六年级的时候,花铃就去了港区上学,后来就一直没见过了。
如今七年过去,季云也从小学生变成了大学生,个头长了一大截。
花铃更是变化极大。
这黑丝御姐的范儿,和记忆中的姐姐完全不着边。
现在认出来了,越看越像。
许久不见,有很多话要说。
季云也好奇花铃这几年去港岛到底发生了什麽,怎麽就变成了国际收容基金会的外勤特工了。
正想着,两人搀扶着的三叔,含糊不清地嘟嚷了一句:「先按脚...」
季云听着忍俊不禁,还是熟悉的那个不着边的邋遢三叔。
他怕是以为自己在洗脚城按摩?
花铃听着,则是没好气吐槽道:「老头子真是的。叫他少喝点,还越喝越多了。」
两人也没着急聊天,搀扶着烂醉如泥的三叔走上楼去。
不是那「丽晶招待所」。
而是隔壁。
花铃用钥匙打开了房门,开了灯。
看上去一个极具年代风的破旧事务所。
里面摆着已经破皮的老式沙发,一张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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