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不少人说你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如果你拿到坎城的奖项,再抨击什麽金玛奖,底气会更足。
关键是你这个剧本真的很合适,不冲奖浪费了。」
芳华的剧本,一共分为4幕:
第一幕是同病相怜;
1998年,刘淼淼母亲病死,一直生活在农村的她,来到城市里投靠当年的知青爸爸。
知青爸爸早已经有了新家庭,害怕刘淼淼坏事,只好花钱把她寄养在一个老奶奶家里,并给刘淼淼安排了一个学校。
在学校里,刘淼淼因为来自农村,遭到大家的欺负。
她想要学习舞蹈,也被同学们嘲笑。
何庆芳看到刘淼淼,就想起了曾经的自己,于是决定教她练舞。
第二幕是芳华交织;
何庆芳对刘淼淼非常严格,各方面要求都到了变态的程度,甚至练到脚底流血,还要不停地练。
刘淼淼不能理解,但为了改变命运只能咬牙接受。
她一边练舞,一边对何庆芳充满了恨意。
直到看到了何庆芳的日记。
1977年,何庆芳代表乡镇到市里参加表演,她长得漂亮,采莲舞跳得好,因此被看中,破格加入了文工团。
此时文工团里,大部分都是二代或者城里孩子。
他们对于何庆芳各种瞧不起,嫌弃她身上有一股腌菜味。
但何庆芳信仰坚定,为人热忱,对这些毫不在意。
她在文工团乐于助人,勤奋训练,表现优异,最终获得了上大学深造的机会。
但何庆芳发扬风格,把上学的机会留给了其他人,自己则是选择去战场上为祖国做贡献。
第三幕是破茧成蝶。
在何庆芳过往经历的激励下,刘淼淼刻苦训练,终于在桃李杯上得到奖项,并受到了名师的赏识,走上了更大的舞台。
第四幕是梦醒时分。
刘淼淼到米国参加演出后回国,荣归故里。
当她再次见到何庆芳时,一切真相大白,故事迎来反转。
原来刘淼淼不是女孩子,他是男孩子,只是出国后做了改变。
何庆芳早就在战争失去了右臂,所以她是左撇子。
刘淼淼能成功,除了刻苦训练之外,还因为何庆芳第一次违背自己的原则,找了曾经的好友帮忙。
最终结果却是刘淼淼成了米国人,还接受了变形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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