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小时候……
傅则其的记忆重回十年前。
十八岁的他在那年的秋天被绑架,车辆在路过华清中学时被初年仅十二岁秦渺发现。
在报了警后,小姑娘毫不犹豫跟在绑架他的车后面。
那时的她简直胆大包天,人生字典里就没有『怕』字。
她足足跟了三小时,直至跟到郊外的废弃工厂,趁其中一个劫匪出门打探情报,提著狼牙棒摸进工厂,用尽全身力气给看守他的成年男人开了瓢。
一下又一下。
鲜血飞溅满地。
然后她又放了把火让其余绑匪们乱了阵脚。
在那把几乎照亮郊外半边天空的火焰下,小姑娘拉著他拼命地跑进了黑漆漆的山里。
绑匪,鲜血,火焰。
这本该是一次恐怖的经歷。
可现在回想起来,他记得最清晰的只有那夜的山风和秦渺囂张的笑脸。
中学时期的秦渺很有点中二病。
他们明明是在逃命,可秦渺趾高气扬到像是个得胜的將军。
后来绑匪们落网,警察审问之后才知道,这是一伙手里都有人命的绑架团队,动手前他们制定了一份周密的计划。
后来復盘得出结论,面对这么一伙穷凶极恶的罪犯,哪怕由训练有素的特警团出手,想要毫髮无损地救他出来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但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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