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程度?
陈让仔细思考后,决定待会儿跟赵兰蕤挑明。
她是个好女孩,但是轮不到他来珍惜。
陈让出了自习室,很快在走廊看到了赵兰蕤。
还是清新又时髦的装扮,两条大长腿格外夺目,额尖鬓角有些汗渍——竟是一路跑过来的。
赵兰蕤看到某人后展颜一笑。
“陈让,吓死我了,生怕你就被打了。”
“谢谢你大老远的来看我啊,散个步?”
“好吖。”
长天冷月之下,两人环绕莫愁湖,边散步边聊天。
“那天买的茶具和围巾,你那位长辈喜欢吗?”
“喜欢啊,这事儿还得感谢你。”
“陈同学,光口头感谢可不是你的作风,你应该说,赵同学,我请你吃个饭吧。”
赵兰蕤就是这样的姑娘。
爱与憎都格外分明。
要么就不喜欢。
喜欢了就只会越来越喜欢。
“请吃饭没问题啊,不过我得先问你个问题——”
赵兰蕤这种类型的女孩子,任何男人应该都不会讨厌。
如果没有提前遇到林静姝,陈总觉得,自己或许真的会跟她谈一场恋爱,甚至修成正果。
可惜没有如果。
所以明知道会很尴尬,还是决定把话给挑明。
“陈同学,你问。”
“你是不是喜欢我?”
“额——”
赵兰蕤卡壳。
两秒过后她就点了点头。
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好掩饰。
她可不会觉得先承认自己对陈让的喜欢,往后相处中就会低他一等。
飞蛾扑火是挺傻。
但是飞蛾又有什么错?
飞蛾只是喜欢光。
陈让叹了口气。
“其实我也挺喜欢你。”
赵兰蕤心脏漏跳一拍。
此刻她觉得上苍对她是眷顾的。
初中到高中,拒绝了那么多男孩子,毕竟值得。
因为有个如星辰般闪耀的男孩子在大学等着她。
赵兰蕤感觉嘴巴有些干。
心里痒痒,似乎在被羽毛拨弄。
“但是——”陈让却是话音一转,“只是朋友那种喜欢。”
赵兰蕤脸色瞬间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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