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高跟鞋露出脚背,被人盯着看的话都会感觉很奇怪,就别说在一个男生面前脱鞋子了——虽然这个男生是自己的男朋友,但想想还是会感觉很奇怪好吧!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林观棋放下红花油说,“你要是不好意思脱,那就我帮你脱!”
他说着,伸手就要去抓江眠琴的鞋子,但是被江眠琴给躲开了。
“欸欸,等等,我我我,我自己来!”
江眠琴说着,用手捏住了鞋子,不让林观棋脱。
林观棋也很识趣地缩回了手:“好嘛好嘛。”
洗好澡的江眠琴出门穿的是一双厚底的包头勃肯鞋没有穿袜子,这鞋和洞洞鞋差不多,都能当个拖鞋穿,区别就是它比洞洞鞋穿着好看一点,而且很好搭配衣服。
平时她都拿这鞋子在宿舍当拖鞋穿,今天是真的太累了不想换鞋子了,才穿着出门的。
经过了一番心里建设后,江眠琴当着林观棋的面,脱掉了勃肯鞋。
江眠琴的脚趾很修长,脚尖白里透红,在路灯的照耀下,还有一种晶莹剔透的质感,因为脚趾甲上没有涂指甲油,所以露出了那种很健康的淡粉色。
可能是今晚跑了步的缘故,她的脚底颜色偏红,而且有点敏感。
她第二根脚趾的长度超过了大脚趾,这是典型的希腊脚型——听说这种脚型都是美女。
“你该不会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吧?”见林观棋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脚掌看,江眠琴一脸狐疑地问道。
“我,我没有!”
林观棋红着脸反驳道,“我只是在观察你脚踝扭伤的情况,你可千万不要误会哦!”
林观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他当然不会承认自己刚刚一直盯着对方的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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