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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其实是很有主见的妇人,打定主意后,晚上就收拾起了行李,第二日一大早就去集市把路上需要的吃用之物都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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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给沈父和沈敦准备了十几双厚鞋垫,一双耐磨的麂皮靴,冬天用得上的护膝,冻疮膏,沈云姝还用家里的旧皮裘改了几条简易背心,方便添在衣服里面御寒。里面还缝了夹层,塞了些碎银,几张小额的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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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把所有首饰和值钱衣裳都拿去当了,兑回来的几十两银子,一下子就用去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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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的前一晚,沈云姝带着沈稷把最后一点行李收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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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活泼的沈稷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有些害怕,一直紧跟在沈云姝身后,生怕她不见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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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生沈稷的时候年纪大了,伤了身子,头先两年沈稷几乎是沈云姝帮着带大的,姐弟感情深厚。沈稷有什么事情都是第一个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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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姝察觉到他的异样,放下手上的东西,拉着他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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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儿可是担心爹爹和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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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稷点头,小嘴抿了抿,道:“上回去学堂,吴家小公子说我以后再也读不了书,只能当一辈子穷鬼。姐姐,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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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吴家这皮小子,真是死性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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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再让她碰到,非得揍得他老实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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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姝暗骂了一句,看着沈稷,认真道:“如今家里确实遇到了困难,也的确要过一段苦日子,但姐姐一定会把爹爹和大哥带回家的。也会让你重新回学堂,别人说什么,你都不要放在心上。关键是咱们一家人齐心协力,渡过难关。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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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沈稷打小就聪明,又酷爱读书,她怎么可能浪费他的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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