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服的回道。
“仲德莫要多礼,传令下去,五日后,大军集合,北征乌桓。”
“诺,主公…”
接到命令后,曹轩也开始了最后的准备,作为前锋军,他要早两天出发,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公子,將士们都已集合完毕,就等您过去了。”典满拱手拜道。
“李仲,抱好这个箱子,隨我来。”
“诺,將军。”
李仲这小子虽然是个新兵蛋子,但头脑灵活,做事认真,而且还识字。
於是曹轩便起了爱才之心,安排他进了自己的亲兵队。
曹轩的这支亲兵队虽然只有百余人,但却是曹操亲自为爱孙挑选的,这些人,不仅武艺高强,弓马嫻熟,更是对曹家忠心耿耿。
因为曹操曾经说过,一旦曹轩在战场上出了什么事,他们一个都活不了。
来到校场上,全副武装的曹轩缓步登上高台,台下,八百名士兵们早已整齐列队,个个精神抖擞,目光炯炯地注视著高台之上。
威风吹过,扬起曹轩的衣角,他神色庄重,目光缓缓扫过台下的將士们,高声说道:“兄弟们,此次北征乌桓,路途艰险,敌军凶悍,但我们是曹家军,是百战精锐。
所以此战我们必胜无疑。”
將士们听闻,齐声高呼道:“曹家军!百战百胜!”吼声震天,迴荡在整个校场上空。
曹轩接著说道:“我们此去,不仅是为了开疆拓土,更是为了守护我们的家园,守护我们的亲人!
乌桓屡次犯我边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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