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家族企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由于东西方之间的文化差异,以及亚洲传统文化几千年来形成的巨大惯性,使得亚洲地家族式企业与西方传统意义上的家族式企业又有很大的不同。习惯上。我们提到洛克菲勒、杜邦或者是罗思柴尔德的时候,更多的冠以家族两个字,但在亚洲,我们提到新鸿基、和黄或者是淡马锡的时候。却总要在它们的后面缀以“系”这个带有亚洲传统特色的字眼,来和欧美传统意义上的家族式企业相区分。
这主要是因为,欧美各国的家族式企业大多都是由同一个姓氏组成松散地联盟式梯队,而在亚洲,像和黄或者是我一心打造出来的绍基,则更多的是靠对相关联子公司的控制力来进行编队。在欧美或许三代几十人以上才可以称为家族,但在亚洲,尤其是在香港,像我们家这样只有一男一女却控制着数十个卫星家族的,才真正符合亚洲意义上的家族式企业特征。
或许很难想象。但事实就是这样的,传统意义上的亚洲式家族企业的崛起,都是伴随着一系列地资本腾挪而形成。作为家族最核心的龙头企业,通过鲸吞蚕食的种种手段,或者是直接吃掉比自己小的目标企业,或者是通过联合的方式蚕食掉比自己本身大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公司,以达到瞬间资本膨胀的目的。
而在某一实业系的内部,处于家族核心地企业,往往会利用自己对其下属子公司的超强控制力。将子公司的良性资产通过关联交易或者是股权置换等强制手段转移给核心企业或者是核心企业指定下的有特殊存在意义的关联企业。而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却因为母公司强势地小比例控股,丝毫没有随着良性资产地转移而转移,换而之,母公司投资子公司的权益不大于任何其他地投资人,但它却可以通过资本置换将子公司掏空,而子公司因此产生的经营风险,却需要其他投资人一起分担。
不健全的交易监管机制、薄弱的司法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制度非透明性,亚洲仿佛就像是一块已经完全开化的资本天堂。只不过这种开化却是只为投机者准备。
在这种情景模式的滋生下,中国内地又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类亚洲式家族企业,与传统意义上的亚洲式家族企业自下而上的资产运动模式不同,这种企业资产的运动方向往往是自上而下,或者通俗一点说,就是内地企业家标榜的资本运营。也叫概念性投资。
以不健全的交易监管机制为市场准入假设。内地的上市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巨额资金任意“投资”某一个独立于自身实业系之内的子公司,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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