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根本就没有被夏博控股过。那么你现在拿什么身份来起诉基金会,你的那个早已经被剥夺多时的副理事的身份吗?如果你承认夏博当时是嫁给了这个基金会,那么还会出现股权不明晰的情况吗?”
“我可以用个人名义去起诉!”不知道金融是因为早就料到了这件事的结果,还是已经被我的分析给牵扯的有些崩溃,他干脆的蹦出了一句连亮子都觉得可笑的挣扎。
“如果你以个人的名义去申冤,那么也就意味着你承认那个什么基金会的股权分配不存在问题,对吗?”眼前的这个几乎对法律不通一窍“资本运营高手”突然让我很无奈,但为了保全我们这些“高手”的面子,我只好继续给他补课“如果是这样,那你向政府提出的诉讼就是对一个国家的挑衅,因为只要是主权国家,就有在自己的领土上依照相关法律行使主权的权利。你觉得在符合所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国家难道没有无偿征用你个人财产的权利吗?更何况,他们不是已经提出了向你支付相当于夏晨中国总资产6的折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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