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天后的清晨,阳光透过厚重的丝绒窗帘缝隙,洒在光可鑑人的大理石地板上,映出一道道细长的光影。
空气中瀰漫著淡淡的檀香味,那是王富贵特意让人点上的,说是为了“招財纳福”。
我坐在客厅中央那张宽大的红木雕餐桌旁,面前摆著一碗热气腾腾的燕窝粥,旁边还有一碟精致的松露煎蛋和几片切得薄如蝉翼的火腿。
可我却连筷子都没动一下,只是低头盯著碗里那白腻腻的燕窝,胃里一阵翻涌。
这些天,我的脸色已经苍白得像一张薄纸,眼眶下掛著浓重的黑眼圈,嘴唇乾裂得起了皮,整个人像是被抽乾了精气神。
王富贵坐在我对面,穿著一件深紫色的丝绸睡袍,胸口敞开,露出他那油光发亮的皮肤。
他手里拿著一只金光闪闪的打火机,不停地“咔噠咔噠”按著,脸上堆满了笑容。
他的笑容不再是十七天前的囂张和轻蔑,而是带著一种让人浑身不舒服的諂媚。
他低著头,肩膀微微耸著,像只摇尾乞怜的狗,眼睛却时不时偷偷瞄向我,带著一种贪婪的光芒。
“小林啊。”他开口了,声音里满是討好:“我真是井底的蛤蟆,不知道天有多大。那块地算什么?你才是真正的財神爷啊!”
他一边说,一边搓著手,手指上的金戒指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刺得我眼睛疼。
我冷笑了一声,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嗤音,没说话,只是抬眼看了他一眼。
王富贵的表情僵了一瞬,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諂媚的样子,嘴角咧得更开了,露出一排被烟燻得发黄的牙齿。
“你看看我这眼界,以前真是瞎了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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