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起码比他们第一次碰面时她把他当臭虫的态度好太多了。
他有的是耐心,不怕。
哈昀心的生活看起来单调到近乎乏味的地步,不仅薛曼妮会叨念她,就连因为玩股票赔钱,不得不北上来伸手跟她要钱的弟弟看了也不以为然。
“老姊,你可是住在要什么有什么的大台北都会区,却这么不会过日子,真是浪费人生啊。”
“要夜夜笙歌、日夜颠倒、风花雪月,把自己当一颗陀螺操才算过日子吗?”房仲业是战场,每天拚死拚活的,一到假日她不想再折腾自己,只想随心所欲,就算无所事事地在家里当马铃薯泥也好,若有精神些时去学陶,或逛布料行买做布兔子的填充材料,要是连这两件事都觉得无聊了,看书也是不错的消遣。
好吧,她承认自己性情中自得其乐的部分多过想去跟别人应酬,自己不够fashionable,身为女人,既不讲究化妆技巧,往脸上涂涂抹抹,就连薛曼妮拉她去做指甲彩绘她都兴趣缺缺,更别提花费好几万去买名牌包犒赏自己,她承认自己小气,下不了手败家。
一边熟练地料理晚饭,哈昀心一边天马行空地想着。
她胡思乱想,就是不去想任何有关于韩漱的问题,因为他带给她的只有心乱,那是她现在生活中最不需要的心情。
晚饭很简单,两菜一汤,电饭锅冒出饭香弥漫在不算宽阔的小厨房,当她转身要去烘碗机取碗筷时,差点撞进一堵怀抱里。
“你煮的菜好香,我闻到味道了。”用一只胳臂就稳住她的人,正是刚刚才离开没多久的韩漱。
他换上一件小圆领衬衫,因为很靠近,哈昀心闻到了干净的肥皂香,沐浴后清爽顺眼的他看起来更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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