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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婚前私奔,害死父母,人尽皆知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当我孩子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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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个屋檐下三年,明毓这是第一次清楚地看清傅斯年的真面目,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无条件地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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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害死了父母,不光害死了父母,还连累当时的男朋友前途尽毁,而那时还没结亲的傅家自然也成了笑话,路过的阿猫阿狗都要嘲讽傅斯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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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傅斯年了,连明毓自己都厌恶这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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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这三年,傅斯年待她客客气气,相敬如宾,他们之间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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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是很好,但没有好到可以原谅她婚前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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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就算死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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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么讨厌我,那又为什么要说替我父母照顾我?那些承诺都是骗我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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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的表情比她还疑惑:“我没记错的话,我们是联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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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姻这两个字一出,明毓在心里笑自己的蠢和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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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日子过得太顺畅,她都忘了,这场婚姻的本质就是联姻,利益至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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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她就如桌上花瓶里的玫瑰一样,只剩下凋谢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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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联姻,你也已经娶了我,我就是你法律意义上的妻子。既然是夫妻,那生不生孩子就不是我一个人要考虑的事情。你要是不想要孩子,你自己去跟两家的长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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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话但凡长点脑子的都不可能直接跟长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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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养着你,你连家里这点事都应付不了?既然这样你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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