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块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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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诩有些惊讶,不仅仅是因为这宝贵的金色光芒,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它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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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快有掌心那么大的一块黄金,刚一入手便被它的沉重惊到,这么大一块恐怕得有四五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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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把它带回去,简简单单卖个几十万上百万的,自己岂不是发达了?到时候快乐水喝一瓶倒一瓶,出门买烤鸭只吃皮不吃肉,家里还要装两台空调,一台制热,一台制冷,俩空调对着吹,看看哪个劲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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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回去的方法还完全没有眉目,卫诩却已经畅想起了未来美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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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没兴奋多久,抓在手里来回摆弄的金子就露出了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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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怎么用指甲划不出痕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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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作为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穷鬼高中生,在他这穷酸的一生中除了母亲当年结婚的金戒指外再未见过此种昂贵的金属。但书上学到的知识却很明确地向他指出了黄金的硬度——是可以用指甲划出痕迹,用牙咬出缺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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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把这东西丢在地上,卫诩用鹤嘴锄奋力敲击,鹤嘴都崩出了一个小缺口,这所谓的金子还是毫发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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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硬度,真的还能称作金子吗?明显比自己手头这把敲矿的鹤嘴锄还要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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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邪地打开制作栏,却被明晃晃的两个大字抽在脸上,制作栏明确标注了物品的名称:【金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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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吧,你说是,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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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怎么想都很离谱,但卫诩还是捏着鼻子承认了这是金块,继续进行他那苦逼的敲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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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一点一滴流逝,卫诩放下了手中的鹤嘴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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