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当初他离开的时候,兰凌雪也就是偶尔用小锄头的笔墨纸砚练练字,大部分的时间,她都是用碳条练的,虽然她总是说,练字一定要用毛笔,否则打不好底子,字就白练了,所以小锄头从开始学字,就一直是用毛笔蘸墨的,反倒是她自己,倒是舍不得用笔墨和白纸了,还是一直用碳条练字,
“她以前不会写字吗?”
看这字体,不像是刚学会的样子,词句也很通顺,虽然白话居多,但读起来却毫不滞涩,仿佛书信就应该是像她这样写的。
“倒不是不会写,就是家里穷,买不起纸笔,没办法练习,她一直是用碳条在石板或是木板上练的,或者用她弟弟写过的纸,用碳条在上面写,不过,那样很难的,看不出字迹,但她说,只是想试试纸的感觉,不是为了在上面练字,反正,不论她做什么,总是有道理的。”
那个小丫头,总会给人那么多的惊喜和意外,而且,在她的身上,无论出现怎样神奇的事情,林子豪都毫不意外,
“你是说,在你和志远来边关的时候,她还不会写字呢?”
安将军接过信,信上的字迹,清秀端正,很正式的小楷,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把字练得这么好,莫不是真的有些天分,
“兰丫头不是不会写字,是不会用毛笔写字,她总是说,毛笔软软的,让人不好掌握,她更喜欢硬笔书法,我还问过她,什么是硬笔书法?她就拿了根碳条过来,在纸上给我写字看,或者画个图什么的,反正,她用碳条用得很顺手,那笔字也很好看。”
想着小丫头拿着碳条写的字,然后跟自己显摆的一副洋洋自得的小模样,林子豪的眉眼都弯起来了。
“看起来,你很喜欢她?”
安将军看到林子豪一脸宠爱、怜惜的表情,有点想不出,是个什么样的孩子,能让一个性格粗犷的大男人,这么喜欢,
“不是我很喜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