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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是个城市化不太严重、大家都很佛系的地方。
按照沈言原本的性格,他应该会选择去e国首都或者是一线繁华城市卷生卷死,接着大展宏图。但他被闻修然吓怕了,加上自己已经有了基本的生活费,就忍痛拒绝了美院的录取,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到处是牛粪的地方躲着。
其实沈言也想过,是不是被闻修然养得有些犯懒,才想着躺平混日子。但倘若自己从小就有三千万,或许也不会这么努力挣钱了,只要不大手大脚,三千万足够过得很好。
想到这三千万的由来,沈言有些心虚地喝了口茶。
“这个地方就很好看啊,每年都有游客来。夏季刚过,漫山遍野都是绿的,雨后还可以采蘑菇,后面有一大片松树林,之前我还看到过黑背白肚的小松鼠。”
老板的话有些停不住,跟个销售一样介绍当地特色:“你看看那一窝小狗,就是我捡来的,每年都有牧民迁徙,留下一堆狗狗猫猫。我们这吃的东西也不错,本地产的肉和牛奶特别多,山上也有很多天然野菜,当地孩子都可健壮了。不过这边就是交通不发达,最近的集市也有百八十公里。要是没车,就得提前联系镇上的大巴,但人不够司机就不会发车。”
“我建议你不如直接买个房,这边房租可贵,但是房价便宜。我这个带院子和门面也才三十多,如果旅游赶上旺季,一晚就三千块钱,可贵咯。”
沈言不住地点点头,盘算着在哪里买个带院子的小房子,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养几只小羊小马什么的,自己还没有养过这些东西。
在这待个两三年,等闻修然不惦记自己了。他就去申请本国的硕士,再找个ea结婚,要个孩子。
可能因为在孤儿院长大,沈言觉得自己骨子里面还是有些恋家,他想要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自己出去挣钱养家,回家有老婆孩子热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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