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嫁了人便以夫家为主,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伺候公婆,没什么心力分心在买卖上头。
好在她留了一手,一开始就挽拒“活物”的馈赠,金银珠宝、古董老玉她接受,送美婢、送壮汉敬谢不敏,她银子虽多可不养废人,何况是居心不良的黑手,收了他们她日子难过。
“我看你不是不敢,而是无视,瞧你骑在马上的潇洒英姿,不知情的百姓还以为你是亲自来迎娶的新郎官呢!”真不要脸,一身金红,腰直背挺,身上的金红巨鹰鲜明如真。
新郎官?马背上的葛瞻歪了一下身子,薄薄两片嘴唇抿得更紧,目视前方,神情更为严肃。
“听说水月族的金制品工艺相当精湛,你们真的习惯将一些叮叮当当的饰物挂在身上,把自己当成一棵会走动的金子树吗?”她喜欢金子,也喜欢金子打造的对象,但是绝对不会随时披挂一身,那太俗气了。
“水月族的风俗是将全部财产戴在全身,不分男女老幼。”据他所知是如此,饰物越多越显地位。
“那你们大王不是早就重死了,除非他是穷哈哈的族长,不然以一个大王而言,身家全打成金饰披挂上身得有多沉。”想想腰都酸了,感觉肩上很重,压得人腰弯背驼。
“大王有一千头羊、三百匹草原大马,以及五百头黄牛。”葛瞻面无表情的细数,事实上这些事是他先派人到水月族打探,再由信鸽千里送回,十之八九不假。
水月族并未派族人前来旭川国迎接将为王妃的长凤公主,此时是小麦成熟的收割期,怎么也要等到年末或开春后,地面融冰,春暖花开,春播梅雨前才空得出人手。
为免有被揭穿之虞,葛瞻事先仿陶镇武笔迹修书一封,告知水月族大王百里穆然,旭川国自会派兵护嫁,无须水月族费心,等到了水月族地头再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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