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建峰指向自己,笑道:“我也可以投票?”
“当然,一人一票,你也有这个权利。”
“不用了。”钱建峰哂笑着摆了摆手。
“那唱票吧。”
一人拿出纸张宣读,一人在旁边用本子记下。漫长的宣读过程中,听到最多的反而是弃权票。原来和我一样耍着小聪明的人还不少。
十多分钟过后,唱票结束。投票结果已经不言而喻了,即使不宣布,大家也都心中有数。但流程还是要走的。
王浩华拿起本子,“现在我来宣布投票结果。无罪0票,有罪15票,其余皆为弃权票。另外,没到场的人数不到15人,即便他们都投无罪,结果也不会发生改变。因此我正式宣判,犯罪嫌疑人钱建峰的杀人罪名成立。”
“……?”
我猛地惊醒过来。
投票规则中只预设了“有罪”和“无罪”两种投票结果,但并没有说明弃权票的作用。故而现在出现了一个怪圈——即使有罪票没有占全体半数以上,且远低于弃权票,仍然被认定为全体意志,宣判钱建峰有罪。王浩华又玩了一把小手段。
我明白的道理大家也肯定明白,但是结果出来后,并没有人站出来将事情捋清挑明,就连钱建峰也不反驳。
王浩华的厉害之处就在于此,尽管弃权票占多数,但他很明白投弃权票的人的心理,他们是想保持手上干净但不管你结果如何的人,所以即使王浩华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但只要结果是大部分人想要的,便没有人会出来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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