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早早地就要起来,每逢出门的日子他都穿衬衣和西裤,浓黑的短发用薄薄的发蜡梳成个绅士的油头,身躯高大挺拔,五官冷淡英俊,整个人有种凛然精明的气魄。
辛实头一回见他这个打扮的那天,既觉得陌生,又有点惊艳,吃早饭时捏着调羹悄悄瞟了他好几眼,却不大好意思正眼看他。
辜镕发现他的不自在,走前特意把他搂在怀里狠狠亲了他好几口,不怀好意地追问:“刚才怎么回事,做什么偷偷看我,在自己家做贼呢。”
辛实被他亲得站不住,抬起拳头打他的后背。那挠痒痒的力度,辜镕没觉得疼,微笑着放开他,出门前最后还要逗一句:“没穿衣服的时候都看过不少回了,穿上衣服还害臊起来了。”
可再忙,他也没忘记夜里回来后给辛实布置课业。
如今辛实已经能够流畅地写出一封情真意切的家书了,除了格外生僻的字,几乎不再有字可以难住他。
他大哥一回福州就给他来了信,现在兄弟两个基本上保持一个月一封家书的频率,辛实的字写得也越来越好。由于尝到了认字的乐趣,苦口婆心地常常还劝大哥也尽快认字,不要总让大嫂代笔。
大哥很听劝,后来再来的信里,字都是又大又歪,一看就是刚学写字的人写的。辛实很开心,忍不住拿大哥的信摆到辜镕面前炫耀,得意地问:“我的字好还是大哥的字好。”
辜镕把账本放下,煞有介事地接过那笔乱七八糟的字,回想了一下辛实初学写字的模样,很无情地告诉辛实:“你们兄弟两个也就半斤八两。”
辛实一脸不可置信,凑到他面前,不死心地说:“骗人。你再仔细看看。”他以前的字哪里有这么丑。
辜镕乐不可支,微笑着去拉他的手,把人搂到自己大腿上坐下来,慢条斯理地说:“至少你的老师比他的老师肯定要好。”
辛实不大高兴地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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