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大敌,瞪大了眼睛盯着他,胸口疼得有些喘不过来气,因为不知道这孙子到底想拿他怎么样,气急败坏中还有些隐隐的惧怕。
他是用这只手打过周绽,难道周绽要来砍了他这只手?
“我才打了你几次,你又没被打死,有必要记到如今?”
林祺贞感到匪夷所思,他认为,他和周绽的仇怨无论如何都没有这样深厚吧。平心而论,他甚至觉得周绽应该要感谢他才对,若不是他把周绽从那间童子拳场救出来,周绽早成了马来亚地底的一道孤魂。
周绽的大拇指摩挲着他的掌心,突然露出了堪称温柔的一笑,憧憬道:“我一直觉得你这双手生得十分好看,又细又长,指甲盖整整有十个白色的月牙。我一直想用这只手来上一回,想了很久,今日总算可以如愿。”
他是在二十几天之前回来马来亚。
走马上任后,他迫不及待地就对林祺贞的事业进行了打击。
原本,按他的计划,很应该好好地叫林祺贞再过一段时间的穷日子,磋磨磋磨这个人的性子。
但他实在没想到,一旦没有金钱傍身,林祺贞简直打算把自己活活饿死在家中,他没有办法再看下去,只好趁着林祺贞家的老女佣受伤的时机,提前出现前来猎捕林祺贞。
林祺贞顿了好几秒才明白周绽在放什么屁,他马上剧烈地挣扎了起来,面皮上血色尽褪,因为难堪,他甚至觉得自己此刻有些耳鸣:“你疯了,你真是疯了!”
周绽的手力气再大,林祺贞毕竟是个男人,并且是个上过战场单肩扛过迫击炮后坐力的军人,由于无法承受这种羞辱,终于地还是爆发了一些力气,不仅挣脱了周绽的束缚,还一拳精准地砸到了周绽的脸上。
“混蛋!你大爷的,老子供你吃供你穿,你做了几年的狗,做回人了就是这么回报老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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