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只知道周绽非常早就待在了林祺贞身边,是家仆,是忠仆,鲜少人知晓,他其实是林祺贞在黑拳市买回去的拳手。
买他回去,不是因为他身手够好,而是因为他抗揍。
一开始他不知道林祺贞买他回去是为了把他当沙包打骂,他很喜欢林祺贞的模样,见到第一眼就喜欢,地下拳场很黑,六角铁笼的顶部只悬挂一盏昏黄的电灯,幸好他的眼睛很好,可以把坐在第一排的林祺贞看得很清楚。
这个男孩子总来这里看拳下注,年纪和他一般大,比他强壮高大得多,穿着漂亮得体的衣服,一头黑发短得像密集的针刺。他爱笑,对着他们这些打得不错的拳手常常露出赞许的微笑,却不是那种看人的笑容,是看畜生,是种打发时间的百无聊赖的笑。
林祺贞愿意把他买回去,给他换新衣裳,带他剪头发,还给他治伤,他险些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甚至在心里默默发了誓言,往后拿林祺贞当命一样保护。
他怎么会想得到,林祺贞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是为了在揍他的时候不弄脏自己的手。
他实在是个倒霉透顶的人,打小就是孤儿,十岁之前,他在霹雳州一个小城镇的教堂跟着英国来的传教士长大,他的手是用来弹钢琴,嘴是用来唱圣歌说英文。十岁那年,他被一个不大记得样貌的男人拐来雪市,辗转卖到这个拳场,那之后的三年,他再没有看到一天的太阳。
他已经很久没穿过柔软的衣服,被仆人带到林祺贞面前的时候,他很羞愧,也很兴奋,他的身上和脸蛋全是伤,他觉得自己不好看,甚至不敢抬头让林祺贞看自己的脸,只眯着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太久没有到明亮的地方,他的眼睛很脆弱,适应许久才渐渐没有流眼泪,要想完全好,更加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
林祺贞走到他面前,笑盈盈地把他的脸抬起来,接着,扇了他一巴掌。
脸上火辣辣的,他偏着头,一时间简直有些晕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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