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中大概了解了下他们今天开庭的案子。
被告人张某,男,73岁。
原告方李某,男,43岁。
张某和李某同村,一场大水,冲走了李某的父母,他从此以后跟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张某妻子身体不好,一直未能生下来孩子,在李某奶奶去世的那一年,张某和妻子因为邻里关系,抚养了李某。
当时的李某年仅十三岁,张某并未去法院做公正收养李某,而他也觉得李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应该跟着他姓张。从李某十三岁那一年起,之后长达二十年的时间,他上学,毕业,找工作,娶妻,等一切开支几乎都是张某提供的。
张某妻子在五年前因病去世,张某卖掉了老家的房子,李某也拿了一些钱。
妻子去世四年后,张某被检查出来也患了病,开始李某还给张某看病,但时间久了,发现病情不可控,花钱如流水,李某有些不情愿了,他咨询了下律师,因为张某和他在法律上并不算是父子关系,可以不提供赡养义务,然后李某将张某赶出家门,张某带病在身,加上年迈,也没退休金,没有经济来源,走投无路之下去求李某,然后总是被李某妻子驱赶,张某实在没辙,在一次去李某家时,偷走了一台电脑,李某借此把张某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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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羡要开庭,陆惊宴跟着他的助理坐在了听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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