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床上整整休养了半个月,苗雪兰终于恢复了自由身。
这日,她觉得身子状况挺好的,向白逍寒请示过,便出了王府。
前阵子为了给弟弟治病买药,她将爹留给她的那只玉镯子拿去当铺典当,如今在王府当差多时,手头宽裕了不少,她便想着把镯子赎回来。
怎料当铺的朝奉却说镯子两天前因为过了赎回的时限,而被人买走了,苗雪兰又惊又急,忙不迭打听买者究竟是何人。
朝奉只说是名男子,上了些年纪,穿着打扮也没什么特别,祝且每天来当铺捡便宜的人那么多,他不可能记得每一位客人的长相和身分。
苗雪兰感到难过又失望,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只能垂头丧气的离开当铺。
她之所以会对这只镯子如此执着,不仅仅这镯子是爹留给她的遗物,同时也不想让弟弟心生愧疚。
那小家伙直到现在还记着当初被她当掉的镯子,心心念念想着要找机会赎回。
可眼下镯子被人买走,弟弟要是知道了,心中的愧疚想必更无法消除吧。
回府途中,她经过一家玉器店,突然停住了脚步,决定挑一只成色差不多的镯子,有朝一日也好向弟弟交差。
只是一踏进这间名为聚宝斋的玉器店,便看到了一张熟面孔。
“老头儿,你可不要给脸不要脸,我家王爷素来喜欢搜集玉器,你店里的这尊玉观音深得王爷喜欢,要是够聪明,就别罗罗唆唆,赶紧把玉观音包装好送到王府去孝敬王爷,否则,你这间小店要是想在凤阳城继续开下去,可就要想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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