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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喜欢看陆平安烹饪,感觉很赏心悦目,露科亚也很喜欢看到料理在陆平安的手中发光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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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烹饪,再嗅着烹饪过程中产生的香味,她待会吃起来也会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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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铃从楼上下来,就看到了这一幕,也没啥特别反应,她都习惯了——有时候米诺斯也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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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着空气中在香辛料的作用下,变得浓郁诱人的肉香,以及小麦的香气,百合铃不禁感慨了一句‘好香啊’,然后步伐轻快的来到了吧台前,往厨房内瞅了一眼,好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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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君,今天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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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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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平安将烙出焦黄色云纹的半熟白吉馍放入烤箱,回过头冲着百合铃笑了一下,然后设置温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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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摄氏度、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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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将馍烤一下,这样饼皮会更酥脆,口感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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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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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铃应了一声,肉夹馍她是知道的,吃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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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烤箱里的白吉馍,百合铃心里一动,感兴趣道:“话说,明明是馍夹肉,为什么要叫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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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陆平安刚好知道,他以前也好奇过,专门上网搜索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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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平安看着百合铃,组织了一下语言,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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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古汉语倒装句,‘肉夹馍’源于古汉语‘肉夹于馍’的省略,意思是‘肉被夹在馍中’,属于语法上的倒装表达。第二种是方言避讳,‘馍夹肉’在当地方言中发音类似‘没夹肉’,为了避免歧义,商家刻意调换了词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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