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随了宋氏那般能干。
\n
但看律法干什么......
\n
崔玉蘅当然有自己的考量,这崔府她并不打算常待,一家子豺狼虎豹,她爹现在指不定想要拿她换个好价钱呢。
\n
本朝法律,对女子的财产,管理极为严苛。
\n
总的来说,女子是没有管理自己财产的权利的。
\n
唯一比较特殊的,就是嫁妆。
\n
但被娘家、夫家吞并嫁妆的女子不在少数,这就不在律法保护以内了。
\n
而且,私自处理大额财产,会被认定为“越权”。
\n
也就是说即使被家族逼迫或者是丈夫苛待,女子匿名售卖或者是拆分转移自己的财产,都会引发纠纷。
\n
搞不好就是要坐大牢的。
\n
没出嫁前,财产由家中父兄打理,有了儿子,则由儿子代管处理。
\n
总之不能够自己处理。
\n
翻遍律法,崔玉蘅给自己找了个方向,一是找一个家中没有男性继承人的、身体不好的男人嫁了。
\n
这样就可以以寡妇的身份守节,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
\n
这个条件很苛刻,她爹也不会同意。
\n
而就是找一个本身就富贵的人家,她的那些财产,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
\n
当然这就更苛刻了,若是真的嫁给了什么权贵之家,那这后半辈子,也就完了。
\n
像是宋氏出身多么高贵,心思多么聪敏,还不是陨落在后宅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