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乐于被折腾,祝余便遂了她的意。
至于体验感,说实话,非常好,从推醒江起舞的那一刻起,体验感就非常好,祝余仿佛也体会到了那种感受——不管多晚回家,总有一盏灯在为你亮着。
江起舞也在为她做着类似的事。
哪怕这盏灯并没有什么亮着的必要,哪怕这盏灯是要她回家后,自己去点亮的。
不过,祝余能够理解江起舞的心意。
她是想表达,她愿意成为她的那盏灯,愿意将点亮她的权利交给她,并且是随时。
可点亮是一回事,有多亮就是另一回事了。
被推了几下后,江起舞睁开惺忪睡眼,呆愣了几秒钟,然后居然说道:“祝余,你打我一下吧,这样我很快就清醒了,我会把你哄好的。”
这叫什么话?
主动要求大半夜被吵醒还不够,竟然还要讨打。
“不用。”祝余忍住笑,回答她,“我已经被哄好了,你继续睡吧,我们一起睡。”
“噢。”江起舞听了,便又闭上眼。
到这,祝余才发觉漏了一个环节,不是,房车的事也不问一句的吗?光记得要给她说故事了?
看来,那句“打我一下”并非是傻话,而是真的不清醒的自知之明。
第二天吃完午饭,两人便准备出去租辆房车。
正要出门时,祝余接连打了好几个哈欠,因为她已经熬了两个大夜了。
江起舞见了,直接把她推回卧室,按在床上,然后丢下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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