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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青玉拿到那纸文书,心头稍微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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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莲自诩拿捏住她,可到底还是低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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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周家老夫人的二儿,也就是周显明的二叔,如今就在隔壁城做绸缎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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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让大哥徐大壮贿赂绸缎布庄的管事,贱价收购废布边角料回来加工,做成各类绒花、头饰、头绳,主要卖给通州城内的中产妇女,别看生意不起眼,可但凡跟富贵人家后院有了粘连,再顺带卖些东西,半年来收益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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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律·奴仆条》中有明文规定:奴婢既属于贱籍,当恪守本分。凡私相典卖、借贷、置产,皆以“违主训”论,责二十鞭,产归本主。纵有亲友馈赠,亦需禀明立契,违者以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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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奴婢不能蓄有私产,若财产放在她徐青玉的名下,不受官府保护。一旦被人发现,不仅要受鞭刑,所有收益还得交给沈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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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身的奴婢,低人一等,莫说私产、学识、子女是主家的,就连性命也属于主家。真是将“卖身”二字贯彻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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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周府上下犄角旮旯都有人洒扫,她所得银钱藏在周府也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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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信不过原主母亲,更信不过原主大哥,可她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将希望寄托于亲人那微薄的良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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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许,让亲人知晓给她赎身后能换取更多的价值,他们拿钱赎人的希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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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两…或许还缺一星半点,但还有沈夫人赏赐的那翡翠镯子…零零总总拼凑…并不是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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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如何让原主母亲和大哥愿意掏钱出来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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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母亲王氏怯懦柔顺,小妹徐三娘乖巧懂事,人也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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