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比我大四岁,已经上五年级了。
毋庸置疑,就算抛去家庭背景的光环,我哥也是学校里最显眼的小孩。
他出落得很高挑,眉骨优越,眼窝略深,高挺的鼻梁利落劈开脸庞,在余晖下勾勒出清晰的轮廓,有那么点儿斯拉夫人种的立体感——大约是遗传自我们的外公。
但细看之下,乌黑的头发,偏薄的嘴唇,还有那股子内敛劲儿,又明明白白是个东方人。
哥哥只是穿着校服,在班门口等我时,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小小的我在其他同学羡慕目光里跟我哥手拉手走出校门上了专车。
其实我没什么家庭作业,但这不妨碍我陪哥哥一起呆在书房到很晚,他除了要写老师布置的,还有妈妈布置的作业。
书房里只有笔尖在纸上摩擦的唰唰声。
我百无聊赖,伸手拿过他的笔袋。
“哥,你的笔袋真好看,”我把那只黑色的、没有任何多余装饰的笔袋翻来覆去地看,“跟我换,好不好?”
哥哥从作业里抬头,镜片后的眼睛弯着:“星星为什么要我的呀?”
我摇着他的手臂:“哎呀我就是觉得你的好看呀。好不好嘛。”
“好好好,”哥哥举起双手,做出一个投降的姿态,“别摇了,字都让你给摇歪了。”
我便乐滋滋地把我俩的笔都掏出来,将他的黑色笔袋据为己有,再把自己那个印着爱莎公主的蓝色笔袋塞给他。
就在几分钟前,我还觉得自己的笔袋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可此刻与哥哥这个一比,竟显得无比花哨而庸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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