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他考入的是本地最有名的一所初高中联办学校。入学的名额对那些家世背景良好的学生来说或许不值一提, 却是他拼尽全力够到的。
所以他珍惜这样来之不易的机会。在同学忙着课外活动,忙着体验初入青春期的悸动时, 他活得像个无欲无求的老僧,每天两点一线,生活乏味。
那时男孩还没抽条,不到一米六的个子, 肤色也因为常年在外面帮外婆看摊而晒得黝黑,虽然细看能辨出五官潜力, 却远没有日后那样受欢迎。
偶尔有女生慧眼青睐,也被男生距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逼退。
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
因为家境,他的心理成熟程度远远逾越周围的同龄人。他知道未来改变他命运的东西绝对不在课后的篮球场和奶茶店——它们来自于面前枯燥的课本和笔记,来自于粉笔划在黑板上令人昏昏欲睡的唰唰声。
所以同学们激动地讨论初三要和初一联合举办篮球赛时,他头都没抬。
“听说数字相同的班级会拼成一队,所以我们会和薄依知他们班一队!”
“真羡慕刘天,他肯定又是前锋。”
“长得高就是好,你们说薄依知会不会喊话给他加油?”
“我只知道学姐会一直盯着他看,哎,嫉妒了。”
薄依知,这是个高频出现的名字。
初三的风云人物学姐,他刚入学时就听熟了,知道是个白富美。
白富美这个词当年刚流行,但凡沾了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