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止元眨了眨干涩的眸子——象牙白的肌肤和蔷薇的火红让她晃了眼睛。
她的嗓子也是干的。
这样的模特,她该从何下笔?
她用力抿抿唇,强行将自己的视线移到眼前的画纸上。
嘁,画纸还没有饶听南白。
她逼迫自己蘸起一些颜料,开始认认真真打底,涂着色块,心思却又不由自主地往饶听南那边飘了。
饶听南真的好白,她的肌肤也是如此细腻,就像上好的绸缎。
似乎也有人在绸缎上作画过。
她的手一抖,晕开了一团颜料,慌忙将笔刷浸入水中涮了涮,打算补救一下。
额……她看着那滴着水的刷子,再次陷入了恍惚。
刷头有些硬,颜料又过于黏稠,在绸缎上作画,以绸缎的精致和细腻珍贵,大概还会疼的吧。所以要软一点,唔,如果是丝质绸缎,最好还是用水墨作画,兔毛笔比较软,狼毫又够硬,能够适应多种需求。可以用兔毛笔沾满浓墨,挥斥方遒,再用狼毫在关键处画龙点睛,应当是一副上好的佳作。
左止元想着想着,鼻子一热。
唔咦?
她愣愣看着颜料盘上一团猩红。
……
饶听南震惊地看着左止元蹦起来冲进卫生间,极有模特素养的她没动,微微转了转脑袋,高声问道,“你怎么了?”
“没什么,”左止元狼狈地冲着鼻子,声音闷闷的,“今天不画了。”
饶听南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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