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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他还长得这么好看。
哪怕现在是一身墨黑色的粗布短打,却依旧难掩他的气质,只可惜就是太瘦了,脸颊几乎没什么肉,让他多了一丝冷冽感,不过——
乔月想起那日自己撞进他怀里时的感觉,硬邦邦的,似乎还挺有料的,咳……
怕自己再想思想就跑偏了,乔月急忙打住自己的想法,眼神向下,看到了沈青书搬柴火的手。
她上辈子忙着赚钱,几乎没什么时间去谈恋爱,但不但不承认,她就是个颜控加声控加手控。
沈青书前两项都占了,但后一项嘛,似乎也是个满分。
在原主的记忆里,赵天齐的手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白嫩,手指线条十分圆润,但沈青书却与他刚好相反。
因为常年干活,沈青书的肤色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手掌经常拿铁锹,也留下了抹不去的茧痕,手指线条也更清晰硬朗,但他十只纤长,就像此时她轻松搬起一捆差,看着就给人一种蓬勃的力量感。
乔月旁若无人的打量着沈青书,可那探照灯般的目光,哪怕沈青书再迟钝也感觉到了。
脸上像是着了火,让沈青书想忽略都难,谁能想到方才自己的随口一问,最后难受的竟是他自己。
还不如让她看人势呢。
见她毫无收敛的迹象,沈青书终于忍无可忍地开口,“要不,你去别处看看有没有什么想买的?”
乔月听到她的声音回头,就看见沈青书一脸无奈地神情,再看他无端捏着的手,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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