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中烧。
\n
“刚才他们谁打的人?”
\n
正所谓打狗尚且看主人,自己人吃亏,秦明自然心中不悦。
\n
“就他们几个!”
\n
秦明身后一个村民指着面前几人,愤愤的说道。
\n
“砰砰砰!”
\n
一阵拳打脚踢,几个流民被秦明打倒了在了地上。
\n
“杀人了!”
\n
眼见秦明凶悍,这伙流民大喊了起来。
\n
呼啦啦,几乎是片刻的功夫,又有一群人走上前来,个个目露凶光。
\n
“我是本地里长,但凡敢硬闯本村者,视为流寇土匪,格杀勿论!”
\n
按大周律,乞丐行乞不得滋事、不得强行乞讨。
\n
没有路引,没有半年的完税的红契,是不得离开所属地100里的。
\n
而且眼下的这些流民基本都是男的,这应该是第一批的逃荒者。
\n
他们为了活命,仗着身体强壮,抛妻弃子,最先逃亡中原腹地。
\n
“碰!”
\n
秦明突然一拳头砸在旁边的一棵树上,看起来粗壮的树干猛地摇晃了一下。
\n
看到这一幕,村口的这些流民纷纷愣了一下。
\n
谁都没有想到秦明的力道居然如此之大。
\n
这一拳要是打在身上,那可是非死即残!
\n&nb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