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匪之初,姚大膀自感羽翼未丰,不敢在乡里行劫,便跑到邻近的贵州掳抢,得到一笔横财后才返归故乡,之后便把家搬迁到湘黔两省交界的方家屯扎下来,并在当地置地买田、修屋扩院。这一时期,姚大膀匪业日盛,手下已发展到200人枪,并在新民、学堂坪和张家寨等地开办了地下兵工厂,以扩充实力。
1918年姚匪势力渐强,龙溪口商号为笼络他,委其担任县保商大队的中队长。姚趁机营私舞弊,壮大队伍,然后把人枪拉走,与玉屏土匪曹云周合股,驻扎进玉屏县城。
当时的北洋湖南省政府在拿他无可奈何的情况之下,只得对其招安,封姚为湘黔边区晃、玉、万联防办事处大队长。主持三县治安联防。然而他在队伍得以扩大。武器准备充实,私囊中饱后,又反水上山,重操匪业。
1926年,北伐军第10军军长王天培在贵州天柱招兵买马,姚大膀便率匪兵投奔。封为陆军新编第10师1团1营营长,在骗得了不少枪弹军饷之后,又连人带枪拉回老巢为匪。
1934年,最高当局为了剿共需要,又一次对姚部实行招抚,委其为“晃县铲共总队副总队长。”那里想到这个野惯了的家伙。在次年7月,再次拖枪上了山,当他地山大王。
在湘西土匪中,姚大膀实实在在是土生土长,又很少见过外地地世面,他终年在山里转悠。以山为依托。以山民为“衣食父母”以打猎为乐事。故时时离不开大山。到外面招安厮混一阵,总觉得“还不如我们的山里快活。”又回来当山魁。国民政府以及湖南省政府多次招安,却屡招屡叛。最后。无奈之下准备对其匪部进行改编,而他服招不服调,始终不愿离开他的“大山”真乃野性难驯。
民国二十九年,国民当政府派陆军**第1旅3团对其实施清剿,但姚大膀尤如狡猾的狐狸,致使清剿接连失败。清剿部队损兵折将,丢失不少武器装备不说。反倒是增强了他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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