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聪对雷恩的印象很深,在早些年的时候,陈聪一家老小到香港去旅游。陈聪当时也只是一个刚入伍的新兵蛋子,父亲以前也是当兵的,那年生意上赚了点钱,就打算去香港玩一玩。陈聪当时跟上面请了几天假期,上头念在他父亲以前入伍表现良好且很少犯忌,就准许了。
陈聪一家人来到香港的第二天,亲眼看见雷恩在大街上将一个女子的衣服给扒了,然后在大街上光明正大的犯法。因为当时是夜晚,香港人喜欢夜店,大街上有美女自然不奇怪。那时候陈聪躲在一旁看着,时不时有路人经过,也不敢上前。也没见人去报警,陈聪从小就胆子小,这也是他父亲要他当兵的原因。
陈聪站在暗处,看着雷恩,路灯照耀着雷恩和那名女子。雷恩身边也跟着好几个人,其中一个就是林誉。一个观察力极强、而且枪法了得的人,不拿来做保镖实在是浪费。
陈聪拿起手机,想着要不要报警。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报警,因为他不是本地人,就算他们要报仇那自己也早已经回北京了。很快的,陈聪打完“999”之后挂了电话,已经将情况说的一清二楚了,清楚到连第几个路灯都说明了,可是……陈聪在原地等了将近十分钟,还是不见有警车的到来。只听见雷恩说了一句“爽”之后,女子也无力的倒在了地上,随后女子被带上了一辆车。
又过了十分钟,警察来了,陈聪这时将所有愤怒都发泄在警察的身上。一顿骂之后,陈聪竟然还被告袭警。但是后来念在他是解放军,也就只拘留了一天而已,那一天之后陈聪直接回去北京。便发誓要锻炼自己,要变得强大,不要再害怕了!
而时隔六年了,雷恩再次出现在了陈聪的面前,陈聪的愤怒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雷恩!!1陈聪一声怒吼,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两把手枪就开始对着雷恩射击了。
雷恩反应很快,在陈聪叫了他的名字,便开始掏枪的时候。雷恩就已经意识下的躲了起来,在车的后面开始填充自己的武器。一把伯奈利1散弹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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