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全球化时代早已司空见惯。
真正让人头皮发麻的,是许参将这两者结合后产生的化学反应。
字正腔圆的英文发音,与行云流水的flow完美融合。
就像看到一位太极宗师,突然打出了教科书级的泰拳组合技。
那种违和感与震撼力让人不寒而栗。
再看那地道的歌词和旋律,以及浑然天成的双关隐喻。
他们很难相信,这居然是出自一个华夏人之手。
特别是当许参唱道:
“Allmypeoplefromthefronttothebacknodbacknod”
直接把欧美rapper打懵了。
他们可是清楚,这里字面描绘观众跟着节奏点头的画面。
暗喻音乐本身的律动感。
此外,“backnod”与歌名“RapGod”形成完美内韵。
不少人惊呼连连。
“Motherfucker…这韵脚玩得比我们还溜?!”
“见鬼了!他连‘backnod’这种街头俚语都懂?!”
“这押韵密度,他是把字典吃了吗?”
……
几个黑人歌手,更是不自觉地跟着节奏点起了头。
等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在打拍子。
这个认知让他们脸色瞬间变得精彩万分。
然而,这还哪到哪。
真正的震撼才刚刚开始。
当许参的flow骤然加速,歌词如同加特林机枪般倾泻而出时,所有听众的瞳孔都不受控制地放大。
不少人惊呼“这特么是人能唱出来的速度?!”
然而,当许参唱道“Lyricsingatyouatsupersonicspeed”时,大家有种炸裂的感觉。
正如歌词所说的那样,“音速穿越回现在,下面请听好这语速有多快”。
紧接着众人就见证了人类发声器官的极限表演。
10.65个音节/秒。
更恐怖的是,在如此惊人的语速下,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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