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仿佛永远也吃不完,他也不想浪费。
也许只有真正失去过,才会知道再次拥有的珍贵。
双层骨刀十分趁手,两尖的夹角卡住鱼骨顺着生长纹理一撸,大部分鱼肉便被整齐地刮下来了,终于不再是碎尸状态。
金溟把整齐的鱼肉分割成块状,分别放在一片片洗干净的地衣上。
“这叫,地衣寿司。”
金大厨自创菜。
白隼盯着“地衣寿司”三百六十度地看了一遍,觉得这分明才是“鱼块”,可金溟硬要给它换个名字。
换名字也就算了,但是这个奇怪的名字让白隼不由想起黑卷尾骂街时说的一句“穿寿衣的”。
它当时听不太懂,忍了许久没忍住,便在私下里问了一句,黑卷尾理直气壮跟它讲,谁管什么意思,骂得对方还不了嘴就行了,反正不是好词。末了还嘱咐它一句,谁要这么说你,你就往死里打它一顿。
但是看到金溟目光炯炯满怀期待的模样,白隼决定对此疑问保持沉默,默默叼起一块鱼肉。
“不是这么吃,两个一块儿,用地衣把鱼肉包起来吃。”金溟见白隼只叼走了鱼肉,把包在外面的地衣孤零零留在树叶上,重新纠正亲自示范。
白隼睁着黑黑的圆眼睛,认真看完示范,没吭声,又默默叼走一块鱼肉。
“……”金溟眨了眨眼,扑哧笑出来,捡过白隼剩下的地衣自己吃掉。
这鸟倒真不傻,只捡肉吃。
金溟不由想起曾经猫主子吃牛肉他喝牛骨头汤的日子,牛骨头汤里还不能放任何佐料,因为骨头最后要留给狗二哈磨牙。
就这样,生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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