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兔。
没有铜铁,刀具就只能从石刀和骨刀中选择。
其实骨刀是金溟一开始便放弃的选择。
他现在沦落到顿顿用嘴宰鱼别无选择的地步,还不就是因为抓不到骨头可以做骨刀的陆地生物么。
可是能做刀具的石头仿佛也不太好找。
不过这怎么能难得倒聪明小天才金溟呢。
金溟很快就想明白,趁手的石头不好找,无主的骨头却容易找。
野兽分两种,吃肉的和吃草的,但没有专门吃骨头的。
食物里的小骨头会被消化能力强的野兽直接吃掉,剩下的便会用牙齿舌头一点点啃干净肉,最后咬不动的大骨头则会被弃掉。
而像秃鹫这种没有牙的大型鸟,即便会直接吞食带肉的骨头,也仅限于比嘴巴小的骨头。
大骨头在哪里都是餐余垃圾。
连人类这种丧心病狂到什么都能研究出来美味吃法的物种,也只是炖个骨头汤,吸个大骨髓什么的,最终还是得把大骨头扔掉。
做骨刀的骨头,不一定需要自己亲自捕猎得来。
有时候,捡破烂也是一种不错的生存方式。
毕竟大型猛禽在遍地是宝的丛林里捡破烂,应该是没有城管敢来驱赶的。
凭借金雕优秀的嗅觉,金溟很快便在一处灌木丛旁不同寻常的凹陷处停下。
他趴在地上像吸尘器似的又使劲闻了几遍,可以完全肯定,这处凹陷,是个——坟包。
荒野丛林出现一个规规整整的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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