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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首《清晨》,祝大家每天都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清晨。”
与此同时,系统在他脑海里提醒道:【宿主,这个人就是主角奚风。】
主角?朗厉往人群中央的台子上看了一眼。
台上是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脸型柔和,嘴角带笑,看起来十分年轻。
朗厉记得这段剧情。
在这段时间里,主角刚满二十岁,还在读大学,他喜欢唱歌,嗓子又好,就到酒吧当驻唱赚点学费。
也就是在当驻唱的时候,他被l的经纪人发现,随后签进了l,很快就发行了第一首歌。
一曲爆火,他开始逐渐为人所知,在音乐界崭露头角,也让傅明律注意到了他,因为他的声音慢慢产生了嫉恨。
最终,在主角第一张专辑再次爆火的庆功宴上,傅明律主动前去祝贺,微笑着递上了那杯下了毒的酒,毁掉了他的嗓子。
看着台上坐着高脚凳,怀里抱着吉他的青年,朗厉微微眯眼。
想不到主角就是在这家酒吧当驻唱,还这么巧,被他和傅明律给碰见了。
有那么一瞬间,朗厉想过要不要把傅明律带走,免得他听见主角唱歌,现在就开始嫉妒。
但想想又觉得没有必要,就算傅明律真的嫉恨上主角了,有自己在,他也做不了什么,早一点晚一点都没有区别。
反正签下主角的是经纪人,又不是傅明律,这种签了个歌手的小事经纪人也不会大费周章地上报,不影响主角进l。
把事情放下之后,朗厉靠在吧台上,喝了口橙汁,准备听听剧情里所谓的“天籁之音”是个什么样子,到底能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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