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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忱很难想象一支笔用十年,毕竟他是丢笔大户,从没哪一支笔能把油墨用完的。
大概是,季岸也觉得这牌子趁手好用,所以又买了几支?
他这么想着,却很难克制自己的思绪跑回从前。
那是运动会之后,季岸生日,他送的礼物。当然,在那之前,他因为老是丢笔,经常用季岸的;然后季岸的笔也被他弄丢了不少。季岸倒没让他赔,就是很讨厌的在他上课悄悄转笔的时候当着全班的面跟老师告状,说他转笔影响自己听课。
这只是他们那三年同桌时光里争锋相对的一小部分,是件很不起眼的小事。
后来因为那次运动会,他们经常在练习的间隙一块儿去小卖部买水,练完之后一块儿溜出学校去外面的苍蝇馆子吃饭。人好像在筋疲力尽之后,反而会变得和善且真实,那段时间他们相处得居然很融洽。
所以才有了这支笔做生日礼物——他也没刻意记着季岸的生日,只是有女生跑来找他转交礼物,他才得知对方生日将近。
……其实,如果他没转学,他和季岸,说不定会变成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一边回忆,一边把笔轻轻拧开,里面的芯子油墨几乎是满的,肯定是换过的。他又把笔拧回去,盖上盖子,目光不自觉便又落回了logo处。
沈忱想得出神,遗书的后文该写什么,他一个字都没想到。
“在想什么?”
忽地有人发问,他下意识回答道:“想有没有人一支笔能用十年的。”
“有的,”季岸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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