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男人不仅骨相生得好,皮相也并不拉垮。深邃的眼窝,眼尾同粗犷的眉毛一并微微上挑,五官硬挺锐利,有着不俗的东方美感,却又因为灰蓝色的眸以及那张高折叠度的脸强势滋生出几分硬挺的混血感。
他很高体态很好,丛一穿着近十厘米的高跟鞋走在他身侧,也才将将到他的下巴。
她一边打量似的看着,一边在心里思忖。
“你认识我?”
最终,丛一站定在男人面前,只是往后退了两步,重新拉开二人之间的距离,又问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手臂上搭着的那件白色短绒毛披肩就这样被她丢在沾满了雨滴的跑车前盖上,她转身坐下来,挑起雪白笔直被黑丝袜完美包裹的双腿,戏谑地笑了笑,不再盯着指甲上的那颗水钻,转而玩弄着缠绕在手腕上的发带,缓缓开口。
“但我可和你不认不识的,可不是随便哪个男人送东西,我都会收的。”
文时以默声了片刻,没着急,也没否认。
他确实认识她,哪怕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照面,他却很了解她。
他不仅知道七月三十是她的生日,还知道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爱吃什么,爱玩什么。知道她耀眼的学生时代,那些年轰动整个港岛和英国留学圈的爱情故事,知道她过去在商场上大杀四方的漂亮履历,以及现在在公众和港媒口中不太好听的口声。
所有有关她的一切,他都了解得彻底,并记得清清楚楚。
因为于他而言,娶丛一是势在必行。和当年要申请进入哈佛,拿到最骄人的成绩和履历一样。
是他必须要做的事,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既然是必须要做的事,做好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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