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鼓舞,他不断地左右打着方向盘,把追上来的摩托车挤到墙上去。
又一刀砍在他的背后,猎手们已经明白,要想夺取绘梨衣这娇贵的猎物就必须先解决掉开车的这小子,纷纷拔出了藏在衣服里或者捆在车后的长刀。
这一次路明非没有手枪可以投掷了,于是他把口袋里的80万日圆现金扔了出去,纷纷扬扬的纸币遮挡了那名骑手的视线,摩托车的前轮歪斜,翻倒在路边。
路明非已经不记得自己中了多少刀了,托这辆兰博基尼的福,每次有人逼近他就狠踩油门,加速拉开距离,有些刀就会砍空,砍中他后背的几刀也没有造成致命的刀伤。他的后背痛得像是被烙铁烙着,鲜血混合雨水染红了白色的真皮座椅。可大量的失血不但没有让他恐惧,反而令他有股子凶狠的喜悦。他想起蒙古人的叼羊会,他在电视上看过那场面,最矫健的骑手把羊死死地抓在自己的手心里,仍凭其他人怎么抢都抢不走。
直到现在为止,那美丽的、温软的猎物还在他的控制之中,直到现在他还是赢家!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血液的温度似乎在不断地提升,力量随着血液源源不断地到达每一块肌肉。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跟黑衣侍者一样热了,雨水淋在他身上化作白色的水汽。
“任何人,想从你的身边夺走任何东西,都是我们的敌人!”
“没有人会记得死的东西,所以要活下去,咬牙切齿地活下去!”
“我最恨有人抢走……属于我的东西。”
“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ilooktxt.cc。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ilooktx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