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兰一脸娇羞,忸怩得手都没处放了,夹着嗓子,声音越来越小,杨胜秋甚至没有听清她说的最后几个字。
那封信?
“文兰姑娘,你拿到那封信了吗?”杨胜秋柔声问道。
文兰红着脸点点头:“奴家,奴家拿到那封信了。”
“信呢?我是说姑娘可有把那封信带过来?”杨胜秋难掩心中欢喜,声音里带了几分愉悦,听在文兰耳中,宛若阆苑仙乐。
她从怀里掏出一只满池娇的荷包,这只荷包被她揣了一路,带着她的温度,染了她的体香。
她把荷包双手捧到杨胜秋面前,却不敢去看杨胜秋的脸,生怕看一眼,自己就会晕倒:“就在这里”
少女的手指雪白纤长,荷包上的鸳鸯栩栩如生,可是杨胜秋却视若不见,他一把抓过那只荷包,从里面取出一个方胜。
他微微蹙眉,吃饱了撑的,折成这样,多难拆?
不过,这也提醒了他。
他没有急着拆开方胜,而是重又放回荷包里。
他将荷包塞进衣袖,双手抱拳,冲着文兰施了一礼:“姑娘大恩,胜秋没齿难忘,请受小生一拜。”
文兰羞得用帕子遮住脸:“奴家哪里当得起公子大礼,只求公子记得奴家,不要忘了奴家”
说完,转身就跑,好像她若是不跑,杨胜秋就要非礼她一样。
她跑出书铺,娇喘着停下脚步,轻抚着胸口,终于忍不住转身回头,见窗户敞开着,杨胜秋背对着窗户坐着,仍然坐在二楼窗前,落日余晖映在他的身上,那背影好看得如同一幅画
杨胜秋没有回头,当然也不会知道有人痴痴地看了很久,即使他知道,也不会转身去看。
那封信太让他震惊了!
虽然没有信封,信上也没有落款,但是杨胜秋还是一眼认出,那就是冯恪的亲笔!
重要的是,信上的怀字,全都少了最上面的一笔。
这是冯恪特有的写法,这是因为冯恪的生父单名一个怀字,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毕竟,见过冯首辅手书的人只是少数,对冯首辅的字体品头论足的人就更是少之又少了。
冯恪家境贫寒,生父早亡,其母改嫁,将他和兄长留在族中,那时他只有三岁,冯家族老作主,由其兄承嗣,而他则被过继给族中一位膝下无子的举人。
那举人家境殷实,纳了三房妾室,却依然没能生下一男半女,无奈之下,只好接受族中安排的过继。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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