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出生起,不分女男,每人每月给白米1斗。
2.衣物:十岁以下儿童每人每年冬料半匹,成人1匹。
3.嫁娶:族人生女,给1两银子;族人娶男,给一两银子。
4.丧葬:族人身亡,入祠堂,给1两安葬费。
5.资助:族人参加科举,提供路费补助。
这点东西对于富农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赵家长工那样的贫农,生的女儿、儿子又多,靠天吃饭,能脱产学习才是赵玲子能出头的关键,接近平均的资助,是贫农向上的一条路。她写的比较简单,严守词补充的就很全面:
1.若洛姓族人有乡亲、姻亲、亲戚陷入贫困,由祠堂主理们核实后,可提供少量粮米救济。
2.洛式宗族田产屋舍后代不准出售、转赠,选族中单独管理人管理,全族监督,族长及祠堂主理们不得干预。
3.洛姓族人不得借用宗族人力、车马、器具。
4.选洛姓族长、祠堂主理、单独管理人,仅限女性。
5.宗族内不得雇佣洛姓为长工,不得买卖洛姓族人的土地田产。
6.洛式族学,学费全免。
7.开放移居,非大奸大恶者皆可改洛姓,入祠堂。
严守词心思细腻,这条例一出,谁看都说好,他自己首先入了祠堂,改姓洛,日常是族学的先生洛守词。族长则由晴雨担当,她也改了洛姓。原先的村长看完,她带着全家改了洛姓,做了第一代单独管理人。
而祠堂主理就由洛水瑶的娘亲当了。
此后洛姓族人都有了一个托底的生存条件,族学兴旺,才女辈出,每十年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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