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来折磨你。
知悉你在故里生活安获,暴君总经理的官司纠纷尘埃落定后,心中也不由得松吐一口气,为夫君你喝采不已。然而小女子的心眼毕竟是小了点,不免认为便宜了那个虐王,不过如此的进展亦不失为一个皆大欢快的局面。他总算也尝到为小人所陷的滋味,望他下回知惭、收敛其气势才为上上策。
这是以为借镜啊!诚如诗文所言:百尔君子,不知德行?实为殆也!
这数日来,有一要事得禀于夫君。你离家的翌日,有位老人(即为上回于姑婆之孙喜筵上相遇的老人)领了两位远房表亲(当真一表三千里!)住进家里来了。
老人自称屋主,我本将信将疑,直至他开始翻天覆地搜索那只水晶瓶,我才不得不信服了他的身分。当我心有疑惧,面告他事实时,他苦著一张老脸对我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真教我宽心,大喘一口气!倘就每个大富翁都就他这般阔绰、不计前嫌,半片天下皆太平了!
他曾再三地要我转达他的意思给你,水晶瓶这档事他不予追究,但这笔帐仍需记在你儿头上。我反覆思量后赫然领悟,你儿不啻我儿吗?当下又“情不自禁”地狠狠砸了他的清瓷碗,以为警惕。他抱著残瓦,失魂落魄一整天。唉!今生尚未见过这等恃物重欲的老头儿,都过了望八之年了,金银珠宝、龟甲玉石乃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之物,还这么想不开!
提及两位表亲,我是满心的委屈。男表亲是董事长的专用特约司机,所以硬要我搭他的车上下班,我若稍有微词,他便老羞成怒,一迳地说我瞧不起他,所以只得勉为其难让他专车接送了。再说那个女表亲,她屡次要跟我抢著做晚饭,我忿然盛怒之下,威胁不是她走,便是我撤退搬回娘家住,这才吓阻她继续“抢饭碗”
其实独居于这偌大的宅院,偶尔想起还是挺可怖的。现在有人相伴为伍,也就不便挑剔太多。尤其你那个老亲戚也很爱唱歌,拚命跟我抢麦克风,所以这鹊园里,一旦太阳落山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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