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的渗透, 这案子最终多半会不了了之,但审讯阶段并没有什么顾忌的, 警察什么都问了。
“did u tell the afia t ut ff pane's lips?(是你叫黑手党的人割掉佩恩双唇的吗?)”
“f use nt(当然不是)。”
审讯的警察显然不相信,“if it ween't f u, what tive wuld the have had t ut ff pane's lips?(如果不是你指使, 他们怎么会有动机去割掉佩恩的双唇?)”
“i asked the wh take thse pesns t the ftp, and the ut ff his lips(我就问了他们一句,是谁放人上天台的, 他们就去把他的双唇割掉了),”陈添摊手,“i' helpless, ffie(我也很无奈啊,警官)。”
询问不出陈添的实际犯罪行为,加上又涉及黑手党,还有对方律师和上面的施压,警方很快将陈添这边的人都放了。
一般这种情况,不管是否是正当防卫,只要杀了人,当事人都是要先进行拘留的,但陈添不一样,他是事先向州府申请了保护的特殊人员。
美国各州政策不同,这边允许缴纳一定金额申请政府保护,他身边的一些人不是普通保镖,是隶属于军方的特种部队人员,拥有特别执法权,在事实清楚的危险处境中可将危害受保人生命安全的不法分子直接击杀。他们每个人身上都佩戴了执法仪,对于今晚的交火,州府特勤处在陈添还在被审问期间就已通过审批,所以陈添不用被拘留,由他身边的特勤人员限制离开本州即可。
不过,陈添日后或许仍需上庭,他枪杀了人,即便他是受州府保护的人员,在此之前还报了警,也完全处于正当防卫情形,但这仍需检方进一步核实,如检方判定确为正当防卫则无需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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